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铁路、核电、建材生产线等中国装备“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合作层次。
会议认为,对接相关国家建设和发展需求,通过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运用商业模式,促进我国重大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开展产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不仅是扩大国际投资经贸合作的重要机遇,可以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也是国内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会议确定,一是大力开拓铁路、核电等重大装备国际市场,整合行业资源,创新对外合作模式,探索采取合资、公私合营等投资运营方式,为有需求的国家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建设、装备供应、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并通过国际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 二是以钢铁、有色、建材、轻纺等行业为重点,针对国际市场需要,支持企业利用国内装备在境外建设上下游配套的生产线,实现产品、技术和合规标准“走出去”。 三是通过对外工程承包、对外投资等,巩固通信、电力、工程机械、船舶等成套设备出口。支持企业境外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提高跨国经营能力。 四是完善支持政策。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政策,立足长远支持一批重大项目。按照市场原则,拓宽外汇储备运用渠道,支持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股票或债券募集资金,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为重大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提供合理的融资便利。 五是强化统筹配套。加强境外投资监管,规范企业经营秩序,坚决防止恶性竞争。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确保我国企业和公民在境外的安全。 六是注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带动当地就业,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后续服务。把我国优势产能和装备打造成国家“新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