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等10条办法(简称新“融十条”),旨在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再度释放金融改革提速信号。 国务院在时隔4个月之后,再次推出“融十条”,立即引发社会强烈反响。舆论普遍认为此举是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最有效药方。作为一名金融工作者,笔者认为,新“融十条”拿准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穴位”,指明了化解企业融资矛盾的方向,找到了优化企业融资生态的“钥匙”。 从现实看,国务院出台新“融十条”,既顺应了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也是被现实经济倒逼的无奈之举。李克强总理说得好:“金融不搞活,实体经济就上不来,经济下行压力就难以‘顶住’,最后反过来可能会带来金融风险。” 今年以来,为解决实体经济困难,决策层可谓费尽心机,实施了定向降准和降息、缓解企业融资困局等系列财政金融措施。虽然这些政策在扭转企业生存现状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仍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其原因主要有六条:一是银行“喜大厌小”、信贷身份观念没有改变,过多金融资源流向了产能过剩行业和低效国有企业,甚至降准资金也通过各种途径流向了大企业。二是为中小微实体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仍然缺乏,而大银行信贷门槛高,把大量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挡在了信贷大门之外,提高了资金获得难度。三是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资本市场管制过严,把大量中小微企业逼向银行间接融资市场,也促使银行间接提高了信贷门槛。四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担保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缺乏,使企业增信融资能力下降,缺乏与银行机构平等话语权。五是各级地方政府受到财力限制、各级银行机构出于利益驱动或风险溢价考虑,企业贷款利率、税收及其他负担并没减轻。六是央行和监管部门以及银行机构考核严苛,如存贷比、合意贷款、不良贷款等考核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银行放贷能力,使企业获得信贷支持机遇下降。 上述原因,实质成了捆绑企业生存发展的绳索,若不尽快推出新对策,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将成无法解开的“死结”。目前经济走势继续下行,实体经济生存环境若不好转,会进一步加剧经济下行趋势,这不仅会使社会就业形势恶化,更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目前经济金融形势,已不容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再犹豫不决了,应拿出足够勇气面对现实,敢于打破原有体制机制障碍,对企业生存发展系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加快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和安排,否则中国经济就没有出路,中国金融业也没有前途。此次新“融十条”正是在这种严峻经济形势下推出的,展现了中央政府驾驭宏观经济的智慧和胆略,虽寥寥数语,却字字玑珠,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尤其能消除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 从当前看,每一条措施能化解企业每一个困难,如增加存贷比考核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有利于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有利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易得性;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能极大发挥保单对贷款增信作用,减少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有利于企业获得公平信贷支持,消除不合理高利率和高费用,从根本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跨境融资等等,更为企业直接融资打开了便利通道,企业资金获得面更加拓宽。完善信用体系,提高小微企业信用透明度,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遏制不规范收费、非法集资等措施,能降低社会整体融资成本,净化企业融资环境;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虚高”贷款利率,更让企业看到了希望的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