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海关总署获悉,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12月1日起推广至长江全流域,同日陆路通关模式纳入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这标志着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三大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 实施此项改革后,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实现“多关如一关”。同时,改革后取消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在“一地注册、多地报关”。 据了解,截至1日16时,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共接受一体化报关单申报约10万票,同期广东地区共申报陆路通关一体化报关单13367票。 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7月1日率先在北京、天津海关启动。9月22日,区域通关一体化在广东地区的空运、海运口岸以及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启动,当日石家庄海关加入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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