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外交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等11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这是继上半年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8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之后,国家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贸易促进战略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十一五”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继续高速增长,总体规模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多。截至2010年,机电产品连续16年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机电产品出口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依靠低成本扩张、价格竞争的粗放式出口增长模式没有根本改变。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缺乏、产品质量不高、同质化严重、境外营销服务缺乏、出口秩序混乱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意见》强调,“十二五”期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务实推进科技兴贸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以质取胜战略,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转型升级,实现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不断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机电产品出口,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一般贸易机电产品自主品牌出口比例提高到30%;对新兴市场的出口比例提高到40%左右,增量占比提高到60%以上;推动出口企业结构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鼓励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等25个重点行业l00个排头兵企业建立健全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培育和认定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着力培育100家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推动出口从以产品为主向产品、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 我省机电产品出口自1996年以来,持续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的地位。“十一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总体规模是“十五”期间的2.4倍。机电产品出口已成为我省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是我省实现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外经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