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紧扣三大时代主线,为我国外贸在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统领性的实践指导和政策框架,助力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增强动力、拓展纵深。 首先,紧扣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主线,强调贸易与经济、贸易与产业的协调发展,助力夯实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本质上反映的是一国经济和产业发展水平。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是我国在未来三十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基,更是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围绕这一主线,《意见》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产业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型升级的需要,为此,要从五个方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推进产业国际化进程”。第一,以新兴产业突破和传统产业升级为发展路径,推动建立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第二,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东部地区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快发展,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比重。第三,推动我国外贸竞争优势由要素驱动的成本、价格优势,向创新驱动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突出技术、品牌、质量、服务、标准在外贸竞争优势中的核心地位,重点推动优化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发展服务贸易、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品牌培育。第四,充分发挥外资对产业升级和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深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带动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第五,积极扩大有利于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促进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使进口贸易和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其次,紧扣我国主动引领新技术革命主线,强调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助力增强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大国崛起必须依托新技术革命,如英国引领“蒸汽机时代”成就了日不落帝国,英国成为工业品输出国;美国引领“电气化时代”和“信息化时代”成就了美国霸权,美国最终成为高科技产品输出国。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利用数字化和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视频会议技术、远程操控机器人、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人类将进入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伴之而起的是以服务贸易(尤其数字贸易)扩张为主要特征的新全球化时代。2018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出口达到2.9万亿美元,占全球服务出口的50%。当今,数字经济竞争已成为大国竞争的关键。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17年中美数字经济在各自GDP中的比重分别为30%和21.6%,中国已经在全球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但是,在数字技术和服务贸易领域,中国仍与美国有较大差距。未来,只有成为“数字化时代”的引领者,才能为外贸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动力,才能真正助力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梦。围绕这一主线,《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加快培育新动能,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基于目前中国比较优势仍是依靠互联网从事货物贸易的现实,《意见》特别强调要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各方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 最后,紧扣我国对外经贸关系转型的主线,强调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对外经贸关系,助力拓展外贸高质量发展的纵深。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对外经贸关系已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一方面,越来越多国家在与中国发展长期稳定经贸关系中受益。目前,中国已是近130个国家中最大贸易伙伴国,2018年进口首次突破2万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进口国。2018年起每年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是中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对外贸易政策从出口导向朝注重进出口平衡方向转变。中国坚定向世界开放市场,主动承担起国际市场提供者角色,无疑对低迷的世界经济发挥了稳定器作用。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国已经从引资大国转变为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大国。尤其是,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为带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国与个别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日趋紧张,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面临脱钩风险。为此,我国需要推动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对外经贸关系,拓展外贸高质量发展的纵深。围绕这一主线,《意见》从三个方面给出了指导意见。第一,要积极扩大进口。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第二,要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在继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着力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拓展亚非拉市场。第三,要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发展绿色贸易,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 总而言之,《意见》围绕上述三大主线,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指明了重点发展方向和具体领域,是今后制定相关外贸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