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监管创新将全面开花
  • 发布时间:2014-8-19 9:42:01 来源:商报网
  •   8月18日起,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在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18日起,这些创新制度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分析人士表示,这些举措将为外贸稳增长带来切实效用,如果复制推广,改革带来的巨大红利难以想象。但复制推广并不是简单的模仿照搬,一定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制度的适用性。

      “集中汇总纳税”、“保税展示交易”、“先入区后报关”……将近20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从8月18日起将走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至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此前,宁波、昆山、成都乃至厦门等多地已经开始行动,抢占“改革红利”先机。

      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研究人士表示,这些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直接提升企业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外贸增长,而且可以催生一批新型贸易业态,想象空间很大。不过,这一利好制度重在落实,海关监管部门也要及时更新观念,以为市场服务为立足点。

      一站式通关渐行渐近

      整体通关时间减少6小时左右,从成都到大连的货运时间由两三天缩短为一天……这是成都海关复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之后,成都综合保税区内一家企业享受到的“改革红利”。

      这一“改革红利”将拓至长江沿线,并或将在不久的将来向全国推广。海关总署日前发布消息称,8月18日起,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在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18日起,这些创新制度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

      商务部研究院综合战略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张莉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站式通关将是本次政策复制推广的一大突破,这一政策落地之后,外贸企业将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办理业务,当前检验检疫、报关等分开作业的现象将有望终结。而且,先入区、后报关等举措也可以满足外贸企业所需,尤其是有些商品需要先快速入境,便于存储,再办理检验检疫等手续。这些举措将给外贸增添新动力,稳定外贸增长,为外贸转型升级提供更多的空间。

      据了解,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已有近20项,初步释放了改革红利。今年上半年经海关总署授权,上海海关对外发布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中汇总纳税”、“保税展示交易”、“先入区后报关”等14项制度,近期又出台了5项新的企业管理方面的创新制度,形成了“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制度创新经验。

      “要像推进制度创新一样推进复制推广工作,让苗圃变森林。”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是一篇文章的上下篇,二者缺一不可。这意味着,海关总署下一步将在继续创新制度的同时,扎实推进复制推广,推进职能转变,推进通关便利化,提升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改变观念尤显重要

      “将切实推进外贸增长。”张莉表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逐步推广,将给进出口带来直接而实际的利好。

      上海海关8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上海海关关区进出口额同比增长6.1%,至此已经实现连续4个月的增长。另有统计数字显示,1~6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新注册企业同比大幅增长10.1倍,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了10%,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0.9%,并且催生了一批新型贸易业态。如果这些创新制度推广至长江沿线省市乃至全国,改革红利带来的爆炸式效应将难以想象。

      实际上,值得肯定的是,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已经推出了大量推进通关改革的举措,而且这些改革举措密集出台,交叉落实,有望发挥政策的协同效应。比如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郑跃声此前表示,今年10月1日,京津冀三地将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把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广到上海、浙江、江苏等长三角地区,并在广东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明年初,将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到长江经济带的11个省市。

      此外,张莉指出,这些创新制度要想发挥作用,不能停留在文件上,必须在落实上下足功夫。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结合行政职能转变,更新观念,切实做到尊重市场规律,为企业办实事,致力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通关效率。“相比于落实文件,更根本的是要更新观念。”“复制推广并不是简单的模仿照搬,一定要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制度的适用性,有条件、按需求地来复制推广。”于广洲强调,要学习上海自贸试验区尊重主体、自我革命的精神,倾听企业呼声,把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使改革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受到市场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