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企业宜理性“出击”
  • 发布时间:2014-6-4 16:36:06 来源:商报网
  •   近年来,全球针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案件接二连三,不仅美欧等发达国家不断对中国产品设置贸易壁垒,包括印度、巴西在内的新兴经济体也加入了对中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行列。面对日趋增多的贸易摩擦,国务院近日发布的稳外贸“国十六条”强调,将加强贸易摩擦应对,积极支持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同时完善贸易救济立法,依法开展贸易救济调查。
      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国际市场持续低迷和中国贸易大国地位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日趋增多这种局面短期难以扭转。政府和企业必须理性应对,在通过协商对话解决争端的同时,也要团结起来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企受损严重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了贸易救济调查,总共有92起,比2012年增长了17.9%。欧盟、美国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也是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最多的地区。此外,包括印度、巴西在内的新兴经济体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也在增加。据本报记者统计,仅今年5月当月(截至5月28日),商务部就对此连续发布21条贸易预警,其中涉及新兴市场国家的有9条。“中国仍然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今年年初就表示,从现有数据对比来看,中国已连续18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以及连续8年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受欧美市场对华发起的‘双反’的影响,行业平均销量都比此前下降了30%~40%。”苏州吉日新能源公司经理周新明对国际商报记者说。他表示,欧美等国频对中国光伏业发起“双反”,让不少企业苦不堪言。为求生存,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转战其他市场,他所在的公司之前是欧美市场与第三世界国家市场并重,现在则主攻第三世界国家市场。
      而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介绍,2013年全年中国光伏出口总额同比减少了18%,约123亿美元,其中,传统第一大出口地区欧洲从原来的65%~70%降至37%。
      短期难以扭转
      “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出口国,与各国的贸易往来增多,部分发达国家很有可能采取更多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来针对中国,贸易摩擦增多这种局面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扭转。”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室副研究员高凌云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
      高凌云告诉记者,发生贸易摩擦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企业采取低价等不正当手段确实对出口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二是企业并未采取不正当手段,只是因为自身成本低、产品竞争力强让对方感到受到威胁,进而采取措施保护其本国企业。“从当前的情况看,中国企业面对的贸易摩擦主要属于后者。”
      高凌云提醒企业,近年来,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手段也呈现一些新特点,除了常用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制裁外,还以保护知识产权和国家安全审查等为名,将中国产品排除市场。“华为、中兴被欧美调查的案例就是最直接的体现。”高凌云说。
      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律师梁帆也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近两年美国对中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给相关产业造成损害的只是部分案例,更多的还是作为贸易壁垒的手段。“知识产权这方面是中国企业的软肋,难免会被利用放大。”梁帆说。
      须积极理性应对
      “我们希望遇到贸易摩擦的时候,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公司,都积极应对。”机电商会法律部相关负责人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
      该负责人提醒企业,由于各国反倾销反补贴的相关法律和制度不同,案件情况也不同,针对不同国家不同案件要有不同的应对策略,企业在得知相关的案件或所在的领域出现贸易摩擦的苗头时,就应积极与商会和政府部门联系,充分沟通协调、配合调查,为应诉争取更多的准备时间,利用行业的力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梁帆也建议企业:第一,在产品出口之前要做相关调查,了解产品出口后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同时为如何应对做好准备;第二,企业在申请专利时要明确布局,这样在被诉后才可以主动出击,通过自己现有的专利达到牵制对手的目的,从而进行反诉;第三,要充分了解对手的专利诉讼历史、在行业的地位等,同时考虑自己产品在市场的前景和定位,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决定是否应诉;第四,在应诉之后,积极与律师沟通,尽量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以增加胜诉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