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外资服务业的发展速度和未来前景不断向好,但由于政策法规不健全、行政审批程序繁冗、投资“玻璃门”等限制,外资直接投资服务业仍遭遇多重“成长烦恼”。专家建议建立外资服务业一般性法律和统一协调管理部门,平衡好“开放”和“监管”的关系;同时优化服务业引进结构,培育服务业配套要素,探索在特定区域先行先试搭建平台,在筑好经济安全“防火墙”的前提下,吸引外资“活水”顺畅地流入中国服务业。
“双向开放”有喜有忧
在全球产业格局不断调整、服务领域加速开放的背景下,服务贸易日渐成为各国提高国际分工地位的重要领域。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539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服务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0.6%,增速比上年提升6个百分点;服务进口总额同比增长17.5%,增幅与上年基本持平。
以金融业为代表,中资银行海外拓张全面提速。2013年以来,光大银行和交行分别在香港设立分行和资产托管中心,建行迪拜分行开业,建行大阪、卢森堡分行落地,工行获准在秘鲁和新西兰设立分行……但“远航海外”不是一帆风顺,境外机构设立后,中资银行仍面临外汇资金来源不足、机构网点和人员缺乏、金融保护主义等压力,且海外业务规模有限,2012年年末,中资银行的境外资产规模占中资行资产规模比重仅4.2%。
另外,外资银行“引进来”也并非一蹴而就。广东省外经贸厅方面认为,中国金融业在注册资本限额、总资产、执业资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还较高,如独资、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外方股东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至少要达到100亿美元;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横琴开设银行分行或法人机构,年末总资产要求为40亿美元等。
受访专家表示,当前服务贸易正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在国际经贸环境公平、共赢的基础下,“引进来”和“走出去”双轮驱动未来外贸增长,不断提高服务业“双向开放”水平成为大势所趋。
开放政策有待细化
尽管前景向好,中国服务业利用外资仍存在一些“成长的烦恼”,主要表现为以下障碍:
一是服务业对外开放应给予进一步宽松的空间。杭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朱菁表示,对于需要大量资本的行业,如航空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医疗服务业、零售业等,国家政策限制比较多,外资审批上放不开,可能就走了别的渠道,反而没有办法纳入管理体系,容易发生纠纷,埋下隐患。互联网行业也是如此,上海自贸试验区一家互联网港企表示,很多互联网企业都有外资成分,在境外上市,而外资在国内经营网站不能取得ICP牌照,所以大多互联网企业在境外有一个上市实体,境内有一个业务实体,境外上市实体用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业务实体,这种“变通手法”在法律结构上是不完整的,隐患值得关注。
二是顶层设计及配套细则待完善。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迄今为止国内的外资医疗机构大部分为中外合资合作,个别为台资、港资独资,欧美独资的没有,原因就在于缺乏落实细则,如外商独资医院的土地政策一直没有明确说法,上海自贸试验区暂行办法在落实上近了一步,但仍不够完善。如自贸试验区医院是服务区内人群还是全国患者、自贸试验区医院医生可不可以到区外执业,这都需要进一步说明。
三是审批“玻璃门”消解服务业开放政策。雍柏荟老年护养(杭州)有限公司的柴海燕说:“因为没有专门批给外资养老服务机构的土地,我们拿的是商业用地,价格很高;经营范围处于模糊地带,养老关联的是康复和护理,这就涉及了医疗方面,审批关卡很多;此外,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归属不明确,营业执照申领不知道是归工商部门还是民政部门管,反正部门间相互推,后来是当地政府多次开协调会才决定下来;大楼建设还需要建设、消防、环保等十多个部门审批,很多审批条件还是互为前置的。相比之下,内资企业则非常简单,成立公司后可运行多个项目,且审批后置。”“教育审批环节也非常复杂,国际学校必须经过教育厅和商务部批准,商务部希望放开,而教育部门则坚持中国教育模式的影响力。现在中国学校的国际项目只能招收外国人,却没有面向国内学生开设的国外课程教育等。”朱菁说,在房地产行业,外商投资有各个部委的各项规定,如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公司只能是项目公司,就是这块地只能做这个项目,土地款必须百分之百是外资投入,需要发改委、环保局、外经贸局、工商局等不少于十个局的审批。
优化引进结构平衡“开放”和“管理”
针对服务业开放发展的制约瓶颈,受访专家提出如下建议:首先,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后续监管。上海美国商会等方面表示,希望正在修订的2014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在改善目前外商投资受限领域的准入方面迈出实质进展,如在服务业开放及物流、贸易环境改善等方面有更多宽松政策出台,对意识形态以外的互联网服务放开外资准入限制等。广东省外经贸厅方面建议,降低外资银行、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或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要求,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里的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制定和完善教育、育幼养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准入办法。
由于外资进入服务业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降低门槛的同时要提升监管水平。建议对外资从进入到利用等一系列过程都要跟踪防控,制定统一的服务业监管的一般性法律,将外资企业纳入直接、统一的行政管理,建立一套综合性、全面的管制标准体系。如营利性医院进行双重管理,加强从业人员资质审核,一方面卫生系统作为行业管理机构,对于医疗行为、医疗人员资质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医院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应由工商局管理。盈利后依法纳税,此外就是正常行业管理。
其次,在特定区域探索先行先试优惠政策,经验成熟后再推广。广东省外经贸厅等方面建议,在进一步开放的空间上,希望国家允许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先行先试,独资、合资、合作举办国际学校等,为省内其他地区积累相关经验。东莞市台办方面也表示,希望深化两地知识产权、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广度和深度,加快将台湾生产型先进服务业引进东莞,带动整体台资企业在内地投资和转型升级的步伐。
再次,优化服务业引进结构,培育国际人才等服务业配套要素。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肖文、百佳妇婴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林秋华等建议,中国对于外资的流向应该给予积极引导,鼓励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中西部地区,同时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切实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宣传国际理念、培养国际人才、促进从业人员资质互认等,建立一套综合、全面的管制体系。此外,随着外资进入服务业的放开,应该加强对懂业务、知行情、通外语的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培养。
重点发展与不同贸易伙伴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互补的行业之间的贸易往来,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同时对服务业FDI项目的评价从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评价技术含量高低,加强国内服务购买方、国内服务业与外资企业的联系,促进外资企业技术转移。
最后,平衡好“开放”和“管理”,防范经济风险。服务业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比制造业更为深刻,中国服务业在产品设计、管理模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与跨国公司的差距还远大于制造业,外资进入服务业短期会对中国处于起步阶段的现代服务业产生一定的冲击。要谨防内资服务业被压制在产业链低端,尤其是在高技术服务业方面依赖发达国家,尤其要在审计服务、信息服务等与宏观经济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把好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