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商务部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两版清单在2021年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探索基础上,首次在全国范围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商务部服贸司、自贸区港司负责人表示,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的实施,标志着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体系。这是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充分显示了中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和方向,将为全球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合作提供新的机遇。
形成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体系 据介绍,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一列出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提供服务的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均涉及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1个门类。其中,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制定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主要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模式。商业存在是基于设立外商投资机构而提供的服务贸易,其他三种模式则统称为跨境服务贸易。2013年以来,中国通过制定发布并持续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而在跨境服务贸易方面,中国主要还是根据缔结的国际条约或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或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而且大部分是以正面清单模式进行承诺的。当前,负面清单模式已经成为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作出开放安排的主要方式之一。两版清单就是主动采用负面清单模式,统一管理跨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为下一步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奠定基础。 二是体现高水平开放要求。近10年,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全球跨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是同期货物贸易增速的1.5倍,在全球贸易中的占比提升至22%。随着数字技术快速突破、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深入发展,跨境服务贸易的潜力将进一步得到激发,成为全球贸易增长的重要引擎。中国服务贸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市场潜力巨大。在全国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过去分散在各个具体行业的准入措施,以“一张单”的方式归集列出,并明确清单之外的领域,对境内外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按内外一致原则管理,大大提升了跨境服务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同时,结合发展实际和开放需求,在自贸试验区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主动扩大开放,充分表明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也体现了中国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方向。 三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商务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要求,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序扩大开放的同时,也在清单中保留了必要的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出台后,各部门将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有关领域开放举措,完善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开放条件下的治理水平。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切实做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工作,及时总结评估实施情况,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 在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发布的同时,结合发展实际和开放需求,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 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负责人介绍,在放宽职业资格考试限制方面,清单采取了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取消了境外个人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兽医、注册监理工程师等6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有利于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境外专业人才来华就业创业,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的国际化水平。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此前已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了一些开放举措,这次将相关开放举措进一步扩大到自贸试验区。例如,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依法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这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境外个人参与证券、期货投资,使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更加多元化,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再比如,允许境外个人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境外专业金融人才来自贸试验区提供服务,增强优质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领域的国际化水平。 在扩大专业服务业对外开放方面,清单取消了在中国境外设立的经营主体以及境外个人从事报关业务的限制。今后,境外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跨境的方式向自贸试验区内的主体提供报关服务,而不必在中国境内设立法人企业,既提高了境外报关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的自由度,也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贸企业更加便捷地利用境外的优质服务,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 在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方面,清单放宽了中外合作制作的电视剧主创人员的中方人员比例限制,将中方人员的比例从原来的不少于1/3放宽至不少于1/4,有利于鼓励更多优秀的外方主创人员参与合作电视剧的制作,进一步促进广播电视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