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贸港:高扬法治“风帆” 提速高质发展
  • 发布时间:2021-6-17 9:48:06 来源:国际商报网
  •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正式颁布实施,引发业内高度关注。

    受访专家认为,这部法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海南自贸港建设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其为自贸港建设夯实了法治之基,让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打造开放新高地。高质量立法不仅有助于引领和推动自贸港建设高质量发展,也进一步彰显了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与信心。


    加速推进制度型开放

    站在这样一个历史节点回望,海南自贸港立法进程之迅速值得点赞2019年3月,海南自贸港法被正式提上国家立法日程;2020年12月,海南自贸港法草案初次提请审议。海南自贸港法经过三次审议终获通过。

    “为某个区域高水平开放而进行国家立法在国内外十分罕见,此举充分体现出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意志。”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韩龙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南自贸港法的颁布实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了基础性、原则性法治保障,体现了中国以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方式推进高水平开放、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坚定信心,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预期。

    韩龙进一步表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虽然遭遇逆流,但大势未改。中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必须推进制度型开放。海南自贸港法是为海南自贸港制定的高度开放的制度,有助于该区域外引内联,成为国内国际循环互动的交汇点。让海南自贸港在中国开放棋局中发挥先导作用,也可以为中国未来全局性更高水平开放提供经验借鉴。

    “我认为该法最大的意义是为海南自贸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性的法治保障。”中国南海研究院自贸港研究中心主任于涛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也强调,境内外企业投资兴业不仅看重政策和理念,更看重法制保障。稳定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可以让投资者对自贸港的发展更具信心。同时,该法也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供了根本保障,让海南自贸港建设久久为功、行稳致远。

    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从国家立法层面为海南自贸港实现制度集成创新、系统协调推进改革提供法律基础,进一步彰显了中国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决心。


    建立配套制度体系

    “海南自贸港全面对标世界最高开放形态,强调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平衡,着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自贸港,在海内外立法中均属罕见。”在谈及海南自贸港法的内容亮点时韩龙表示。

    他进一步分析,海南自贸港法主要内容包括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的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和税收优惠。与域外经济开放特殊区域传统上注重贸易、生产制造相比,海南自贸港法更重视系统性的高水平开放;在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方面,海南自贸港法设立专章,对自贸港的生态环境建立了严格的保护制度;在中国特色方面,主要体现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使海南自贸港建设得又快又好。

    于涛认为,从法律内容来看,海南自贸港法具有两大突出亮点:一是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二是将风险防控摆在突出位置,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也意味着海南自贸港在风险防控方面有望成为新的示范标杆。

    “海南自贸港法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创制海南自贸港法规体系的新起点。”韩龙表示,海南自贸港法出台后,海南还需积极行使自贸港法规立法权、经济特区立法权以及地方立法权,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制,从而形成完备的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在此过程中要把握好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对标世界最高开放形态、打造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格局为主旨,不断提高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的水平,同时建立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保持制度的国际合规性。二是注重制度集成创新,把握各项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站在整体和全局高度,统筹协调和推动各领域、各事项间的制度创新,避免出现制度创新的碎片化、分散化、单打独斗乃至制度之间相互抵消等不利结果,科学高效地创制海南自贸港所需要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