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全国外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了2020年稳外资工作的成效,并对2021年稳外资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3月1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二十二条具体举措,为今年的稳外资工作描绘了路线图。通知旨在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保持引资总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着力优结构、提质量,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更多优质外部要素资源促进国内大循环方面,通知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汽车、金融等领域开放举措落地生效,进一步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同时,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带动中国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引才相结合,编制《“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 在提升开放平台水平,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联接点、支撑点方面,通知指出要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同时要支持自贸试验区根据战略定位,发挥特色优势,推进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优化试点布局,开展先行先试和差异化探索,形成新一批试点经验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发挥经开区产业集聚优势,培育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制造集群。此外,提升边(跨)合区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区域开放发展也在工作计划之列。 在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推动国际国内产业链对接融合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聚焦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发挥外资在“稳链”“补链”“固链”“强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吸引战略投资,研究完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制度,放宽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资质条件、持股比例、持股锁定期等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出台便利化措施,吸引外商投资设立地区总部和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等功能性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展会作用。 通知强调,要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确保产业链供应链重点外资企业稳健运营。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对外资企业反映的普遍共性问题和制度性、政策性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梳理重点产业链龙头和关键环节外资企业名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诉求,建立“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推动重点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持续加大外商投资保护力度,落实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发挥各地投诉机构作用,依法受理外资企业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好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为健全外资服务体系、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与此同时,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外资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环境方面,通知指出,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法配套规定“立改废”,持续深入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不衔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优化信息报告数据推送流程,健全信息报告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此外,还将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许可透明度和效率,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