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举措切实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 发布时间:2019-8-6 9:39:26 来源:国际商报网
  • 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外贸稳中提质离不开运用经济手段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依据市场现实需要的放管服改革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工作部署,商务部日前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稳外贸的政策举措,包括“提升贸易便利化,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等多项措施,事关相关职能部门“刀刃向内”的改革,对从监管环节更好地服务外贸企业、提高企业获得感无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能更有效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

    事实上,自去年10月份国务院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以来,商务、口岸等相关部门在简化单证、优化流程、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降低口岸收费方面已启动多轮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6月27日,海关总署、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简称《通知》)推出了10项具体措施并设定了改革时限。

    作为国际上促进贸易便利化、改善口岸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近年来取得显著成绩。目前,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中货物申报已达100%,舱单申报和运输工具申报都达到了90%。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年底要实现这三项主要业务应用率都达到100%的目标。

    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英杰透露,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年底前要开展两方面的重点工作:从口岸通关领域向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延伸,加快与民航、港口、铁路等行业机构的合作对接,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一站式”通关物流的信息服务;加大主要业务的应用力度,在年底前保证沿海口岸实现企业在互联网上办理集装箱设备交接、提箱作业计划申报、费用结算等主要业务应用率达100%。

    “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来推动‘单一窗口’的国际交流合作和信息互换,积极开展与境外‘单一窗口’的互联互通。”党英杰说。

    为推动降低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成本,去年,由财政部牵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参与组建的清理口岸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口岸降费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港口经营服务型收费项目已由15项压减到11项。自今年4月1日起,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汇率标准分别下调了15%和20%。自3月20日起,中远海运、马士基等62家船公司主动公示下调码头操作费等一系列费用,较之前降低了5%~ 10%。《通知》承诺在9月30日前,由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对主要国际班轮运输公司、国际货代公司进行引导督促,切实落实降费措施。

    去年,进出口环节86种监管证件中的40种已退出口岸验核,剩余的46种证件中除了有4个证件有保密特殊需要不能联网以外,其他42种都已实现了联网核查、自动比对。

    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伟告诉记者,除保密安全等特殊情况外,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实现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网上申报和办理,提前一年实现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提出的“全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的目标。

    其实,除了上述两方面举措外,今年以来,各部门还进一步加大了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的精简力度。自1月1日开始,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取消了15类共118项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自6月1日起,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取消了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

    8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计划从8月24日开始,在黄埔海关、深圳海关、青岛海关等先行试点“两步申报”改革。

    在这种通关模式下,企业凭提单信息提交口岸安全准入申报需要的相关信息进行“概要申报”。如果货物不需要进一步查验,就可以马上放行提离。涉税货物在提供了税款担保以后,也可以放行提离。货物在口岸放行以后的14天内,企业可在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合格评定、海关统计等整体监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和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