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登录 首页 | 供应信息 | 求购信息 | 商业资讯 | 我的商务助手 设为首页
金牌会员1
诚信指数:10
  发送留言 | 联系方式 |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商铺首页
供应信息
产品展厅
采购信息
公司介绍
展会信息
招聘中心
客户留言
联系方式
 
  公司简介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是国家专用汽车定点生产企业,致力于环卫、市政、公路等领域专用路面保洁车辆、垃圾收运车辆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金8000万元,员工500多人。公司建立行之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OH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有产品均通过国家3C认证。

公司拥有一批追求卓越的高素质研发团队,致力于市政环卫领域专用车辆和垃圾处理设备的技术研发,运用无穷的创新精神,为公司推出了一系列广受各大城市环卫部门满意的新产品。近三年来公司投入近四千万元用于技术开发,与国内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吸取相关领域前沿创新理论,协作多个产学研项目,引进了日本、美国和德国的先进技术,研发能力在行业内名列前茅。2006年负责研发的技术中心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于2010年被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环卫装备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拥有自主专利技术36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32项,有6项科学技术成果经鉴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销售的产品全部被认定为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并全部荣获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福龙马”牌环卫专用车辆以其卓越的品质被认定为福建省名牌产品,“福龙马”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分为环卫专用车辆及垃圾中转设备两大类,细分为清洗扫路车、扫路车、清洗车、洒水车、压缩式垃圾车、非压缩式垃圾车、固定式垃圾转运站和移动式垃圾转运站八大系列产品,产品质量水平居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地位。公司自主研发成功的FLM5162GSL清洗扫路车被科技部列为2008-2009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品以其优良的综合作业性能和先进可靠的操作系统获行业内用户的好评和喜爱,项目产品将清扫作业、高压洗涤和废水回收科学地组合一体,将城市道路、广场的保洁标准,提高到一个更加完美的高水平阶段,被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奥运会各场馆和国庆60周年阅兵天安门广场全面使用,产品荣获2008年福建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福建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和2009年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金奖,依托的福龙马公司也因此获奥运会装备保障优秀单位光荣称号。FLM5164GSL清洗扫路车2010年被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FLM5070TQS清扫车、LYC垃圾转运站设备和透水沥青路面养护装置分别获得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两项金奖和一项银奖。FLM5071GSL清洗扫路车获得2009年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LYC10垃圾转运站设备荣获2009年福建优秀新产品三等奖。

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严格的管理手段、先进的生产方式和制造工艺以及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已成为国内环卫装备的专业研发和生产基地。因而,公司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十周年优秀企业,福建省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型试点企业,并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公司拥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SB/T10401-2006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四星级标准评定,在全国区域中心城市均设有办事处、售后服务站和配件供应库,设立了8008587959全国统一免费服务电话,安排专人协调解决各地用户的反馈与需求,并获得了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及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共同颁发的四星级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规范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彻底解决了用户的后顾之忧。目前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并已批量出口东南亚。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秉承“与用户共享成功、与社会共担责任、与员工分享利益”的发展理念,以 “求新、求变、永续经营”为企业经营方针,围绕环境卫生事业,不遗余力地提高产品的创新水平、营销服务水平和生产工艺制造水平。竭诚欢迎各地用户莅临公司考察指导!


  

查看详细介绍 


  产品展厅

暂无产品信息

  供应信息

暂无产品信息

  金牌会员指数

企业身份认证
10 分 2011-8-3通过认证
经验值
0 分 使用金牌会员服务 1 年 
证书及荣誉
0 权威证书 0 张, 基础证书 0 张, 其他证书 0 张
会员评价
0
好评 0 条,中评 0 条,批评 0

  产品导航

返回商铺首页 | 最新供应 | 产品展厅 | 采购清单 | 公司介绍 | 招聘中心 | 在线问答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海西机械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